在戰爭中犯嚴重罪行的人。包括違反國際法的軍事行動及其過程中的個人行為。如籌劃或發動侵略戰爭、殺害或虐待戰俘、滅絕種族等。罪犯經被指控及捕獲後,通常遣送至犯罪地的各國或特定地點,由戰勝的各國聯合組成法庭,予以審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