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攬工作的人。《金瓶梅·第三八回》:「原來應伯爵來說攬頭:『李智、黃四派了年例三萬香蠟等料錢糧下來。』」《儒林外史·第三回》:「到得二七過了,范舉人念舊,拿了幾兩銀子,交與胡屠戶,託他仍舊到集上庵裡請平日相與的和尚做攬頭,請大寺 八眾僧人來念經。」
承攬。《二刻拍案驚奇·卷七》:「待要嫁人,那邊廂人聞得他妖淫之名,沒人敢攬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