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查檢視。《北史·卷五·東魏孝靜帝本紀》:「冬十一月戊申,詔遣使巡檢河北流移飢人。」
職官名。宋時設置於沿邊或關隘要地的官員。或管數州數縣,或管一州一縣,以武臣為之,掌兵捕盜,受州縣指揮。及金、元時代,管轄限於一縣;至明、清,則為州縣之屬官,管理次要事件。也稱為「巡簡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