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與名。《儒林外史·第三六回》:「後來這幾位宗師,不知怎的,看見門生這個名字,就要取做一等第一,補了廩。」
名與字號。古代男子一出生就命名,二十歲成人,行冠禮又加字,合稱「名字」。後來在字之外,又有號,自稱用「名」,別人為表示禮敬,以字或號相稱。
事物的名稱。唐·韓愈〈送窮文〉:「各有主張,私立名字。」
名譽、聲望。《文選·朱浮·為幽州牧與彭寵書》:「伯通以名字典郡,有佐命之功。」